佛山市顺德区殡葬管理所为顺德区区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员内工作人员1名,具体如下:
佛山市顺德区殡葬管理所为顺德区区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员内工作人员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对象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户籍 | 其他条件 |
殡葬管理巡查员 | 1001 | 1 | 社会人员 | 行政管理 | 本科学历,学位不限 | 197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1.需下乡到山头或基围进行殡葬巡查执法,适合男性;2.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
(注: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工资清单等均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22日至7月28日(上午 8:30时—12:00时,下午 2:00时—5:00时),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顺德区殡葬管理所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西路飞鹅墓园办公大院内。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必须符合招考条件,填写《顺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控员内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并亲自携带本人简历、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相关证明等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通过资格审核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
笔试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在笔试当天提前30分钟到考场领取准考证,并依准考证所列要求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根据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招考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名单和面试时间安排在顺德区委组织部和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面试结束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相关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六、录用人员的待遇和管理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人选后,佛山市顺德区殡葬管理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项
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将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联系人:林小姐
咨询电话:0757-22810232
举报和投诉电话:0757-228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