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06-08 | 阅读 2294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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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5〕28号)的精神,现将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佛山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9月5日

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客观题

13:00-15:30

法学基础知识

客观题

16:30-19:00

价格政策法规

客观题

9月6日

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客观题

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主观题

二、考试地点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66号)执行;报考对象为价格鉴证行业从事价格鉴定、认证、评估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和“免一科”2个类别。

(一)参加全科报考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价格鉴定、认证、评估工作,下同)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只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三)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规定,凡符合价格鉴证师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6月2日9:00-6月15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1〕170号和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报名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和填报信息。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并填写《考生报名承诺书》(见附件1),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示信息,否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所填个人信息要真实准确,报考科目要符合条件要求。考生按工作属地原则进行报名,佛山市考生须选择“广东省佛山市”报名点。

2.上传照片。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考试合格后,考生不再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3.报名信息确认和报名表打印。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按照国家规定,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报名信息修改的,凭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表到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需要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考生,请在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表到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详情请查看《关于在佛山考区实行网上支付的通告》。

5.报名结束后,应试人员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成绩公布后,全科通过人员将报名表交所属考试机构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

五、考试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5年8月28日 9:00- 9月3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考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

1.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成绩计划在2015年11月7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2. 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审核及程序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公布后,请留意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自主选择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或各区考试机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请见附件3)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外出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4),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逾期将不予受理。应试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但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八、证书领取

佛山市考生在省人事考试局公布成绩后,留意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或微博资信平台(新浪及腾讯微博名称:佛山人事考试)公布的证书发放时间。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原报考资格审核处领取。

九、有关事项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共设5个科目。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个科目为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3.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5.2015年考试仍以2010版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为适应近年来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中国价格协会特编发了《法学基础知识》和《价格政策法规》两科补充用书。原用书与补充用书不一致之处,以补充用书为准。

考试用书征订由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承办,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 1.考生报名承诺书

2.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3. 工作简历表

4. 各区资格审核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5. 代办委托书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






附件1:

考生报名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已阅读关于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考试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
报名时所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3.保证持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维护考场秩序,遵守考场规则; 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处理决定,接受处理;
  5.
本人承诺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逾期提交视为本人放弃资格申请;

6.本人已周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附件2: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见附件3,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报考条件中“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考试,取得初级资格”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关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关中级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符合第2款的考生须提交相关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考试的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8.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考试的台湾居民,在报名时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3:

工作简历表

姓名:       ,身份证号:               ,现报考

        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共     年,工作简历如下:

起止年月

单位名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本人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该考生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注:表格内考生、经办人应签名,单位应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4

各区资格审核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报名点

地   址

联系电话

市直

禅城

禅城区绿景一路26号三楼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83874123

南海

桂城天佑北路12号(邮政局对面) 佛山市南海技师学院培训中心

86220975

顺德

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四楼14号窗口

22835824

三水

三水区环城路52号506室

87733387

高明

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B区人社窗口

88668300






附件5:

代办委托书


职称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代办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委

托

代

办

资

格

审

核

理

由

本人参加                       考试已通过,因                                                                                          ,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现委托代办人带齐本人所需证件、材料前往你局(中心)办理,本人承诺在1月内(     年   月   日前)由本人亲自带有关证件、材料再到你局(中心)现场复审,特此承诺。

​​​​​​


代办人(签名):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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