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法援处)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2015-08-03 | 阅读 876 | 来源: 网络
摘要:

根据工作需要,南海区司法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南海区司法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职位和薪酬

  招考职位及其所需的其他条件、薪酬标准等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7月30日至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考者直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可以代报),职位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见《职位表》。

  2、报考人员填写并打印《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政治素质。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南海区司法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与本单位签定《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辅助人员聘用合同书》。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的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5年7月31日止;

  (二)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三)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联系电话:0757—81210917 许先生

  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shiyebian.net/xinxi/109948.html)

1、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

  2、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MORE热门排行
换一换也许适合您的职位
©2008-2024广东鹏程万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粤ICP备12040454号-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20612
fs.pcw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