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佛山市禅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统一招录公告(第一批)
2018-06-22 | 阅读 1366 | 来源: 事业单位招聘网
摘要: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8年6月21日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禅城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政府聘用人员考试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禅组通〔2013〕48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16〕2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禅城区将公开招录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18名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8年6月21日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禅城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政府聘用人员考试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禅组通〔2013〕48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16〕2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禅城区将公开招录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18名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单位及职位

  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招录范围

  面向社会。

  三、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的义务;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最高年龄35周岁指1982年7月6日至2000年7月5日期间出生;最高年龄30周岁指1987年7月6日至2000年7月5日期间出生,特别注明的除外),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出现缺考、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形之一累计2次的,列入诚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报考禅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

  四、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可登录“禅城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ksbm.chancheng.gov.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一)网上申报资料

  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5日9:00至2018年7月9日17: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禅城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ksbm.chancheng.gov.cn),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40KB以下),资料填写完整并通过系统审核后可打印报名表。

  (二)系统初步审核

  面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信息进行初审,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笔试。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7月11日9:00至7月13日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次招录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中的一个职位,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视为放弃录用。

  4、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经历,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注意:在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前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职位工作经历)。

  5、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也可视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资料】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二)资格审核

  进入资格审核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核对象。

  确定进入资格审核对象按照公布的招录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已取得的)。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海外留学生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核对象才能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对象须按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区直机关雇用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拟录用人数,各招录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原则上面试单科成绩低于该科总分60%的不得列为体检人选。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招考体检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

  七、公示、录用及有关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录人选,名单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禅城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自愿放弃或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等原因导致招录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决定。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工资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1.2018年禅城区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2018年禅城区招录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职位表

  3.各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4.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组织部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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