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区府办)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5-07-21 | 阅读 1107 | 来源: 网络
摘要:

根据工作需要,我办拟面向广东省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我办拟面向广东省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区府办)科员2名。其中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室1名,综合一科1名,主要从事政策研究与综合文稿起草工作。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包含聘任制公务员;

  (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年龄在33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20日以后出生),男性;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五)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从事政策研究或综合文稿起草工作经验者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8月7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8号区委307室人事科,联系电话:0757-86331542,传真:0757-86220528,邮政编码:528200。

  3.报名方式:

  以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邮寄报名的,需将报名材料(信封写明“选调公务员”)快递至报名地点。

  4.报名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区府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其中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3)个人详细的工作经历材料;

  (4)本人独立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独立发表的文章,以及其他可以体现个人工作能力和写作水平的文字材料2-3篇。

  (二)资格审核

  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区府办)选调工作小组将根据报名人员资料,结合岗位需求,甄选人员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本次选调范围。报名人数与选调职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选调。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选调职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海一点通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

  3.总成绩。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50%的权重计分。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一点通网站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由我单位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组织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合格、组织考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附件1: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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